按照《临河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控制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4日
地点:临河区教育局1楼1008首问室(公园北街教育大厦东门)。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咨询电话:0478-7809886、0478-7809896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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