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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黄石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人)
135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黄石人社局发布时间:2023-07-18
2023年湖北黄石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

缴费确认: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24: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08:30—12:00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黄来黄就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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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陆系统)。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7 月19日9:00至 7月25 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7月20 日9:00至7月24 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7月25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7 月19日9:00至7月25日20: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7 月19 日9:00至 7月2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3年8月2 日9:00至8 月 5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 月 5日(星期六)  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达到2:1但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8:1的,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 7月20日至 7月26 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开发区·铁山区属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专项招聘,由开发区·铁山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97508。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附件1黄石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关于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附件4-1:报考黄石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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