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3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8月7日—8日
笔试时间:2023年8月9日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辰溪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辰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计划、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全额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6名(县一中6名、县二中6名、县民族中学4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教师4名(县育才学校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3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①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②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信息;④所有岗位均需符合《2023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3)资格证书要求:高中教师岗位须提供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岗位须提供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要求:所有岗位均须提供相应普通话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最低服务年限:所有岗位聘用人员须与相关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辰溪县在编在职人员(员额制教师)及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2023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经查实,凡隐瞒以上信息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辰溪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3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报名现场递交确认同时,现场递交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
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2023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2023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聘用后,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毕业证原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由辰溪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所有考生于2023年8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辰溪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301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同笔试准考证,考生务必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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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15进考场,9:00-11:00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
笔试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削减、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片段教学)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7:30进考室,8:00准时开始。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3.面试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事项:
(1)面试采用100分制。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
(3)面试内容:高中教师岗位片段教学内容为辰溪县现行使用的高中一年级教材、小学教师岗位片段教学内容为辰溪县现行使用的小学五年级教材。
六、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进行排名),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
因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择岗及管理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与相关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拒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列入失信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3.根据招聘计划,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教师岗位须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择岗。择岗时间、地点以辰溪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以及各工作环节的安排,均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xi.gov.cn)进行公告,无特殊情况均不予电话告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并自觉遵守,各工作环节中凡未按时到位者视同自愿放弃处理。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为防止招考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辰溪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5225436(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5-5252166(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5228809(辰溪县教育局监察审计股)。
附件:
1-2022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辰溪县教育局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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