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淮北市第二中学东校区(相山区长山路1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规整提交:
(1)《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正反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签字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所需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在职证明。
(6)符合引进市域外公办学校教师条件第5种情形的,须提供进入录用公示环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引进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岗位人员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将评审比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详见评审比选有关要求。如资格复审不通过,材料原件予以退还。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引进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所有证件、材料上交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随即退回(报考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岗位人员除外)。
2.资格复审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3.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签字)。
咨询电话:0561-3880869(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