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公告岗位表中面试比例(2:1),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拟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原件核对校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彭州市人社局会议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7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需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一寸);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如系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经组织选派在彭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核对校验环节原则上需本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缺少原件校验规定所需材料者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不发放面试通知书,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5月22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考试栏公布,不再单独电话通知,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附件:2024年上半年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9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