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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382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08-29
根据《2017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我局已完成报名初审工作,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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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7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我局已完成报名初审工作,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姓名

1

舟职技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

船舶修造专业教师

潘玉平

2

杨  阳

3

舒  鸥

4

雷艳杰

5

李旭辉

6

张照钢

7

李庆超

8

机械专业教师

范凯杰

9

叶  剑

10

刘仕林

 

.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2017年9月4日上午8:30—12:00带本人身份证和招聘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舟山教育学院综合楼一楼会议室(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南门进入)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

考试地点:舟山教育学院,定海临城定沈路423号(翁州小区对面)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说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均为25分钟(其中说课15分钟,面试10分钟),考生说课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说课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各位考生需于9月4日下午13:30前带本人身份证到舟山教育学院综合楼一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逾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考生考试守则 

 

 

                         舟山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考生考试守则

 

1.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经确认后集中进入候考室。到规定时间还未进入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2.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已带入的须关闭后交由场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说课)结束后向工作人员领取。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3.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引导;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4.备课室只提供备课内容,其他材料考生自行准备,备课稿说课后由工作人员收上,考生不得在备课稿上写本人姓名或其他标注,考生也不得把姓名透露给评委,否则作违纪处理。

5.考生面试(说课)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进入候考室接触未考人员,不得向未考人员传递有关考试信息。

6.面试(说课)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7.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上,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在近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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