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8:00-11:30。
(三)复审地点
红山区教育局办公楼十楼1014室。
(四)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尚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持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4年应届师范生,可持学校证明)。
拟聘人员须在上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请未入围的边缘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8.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1.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面试采取现场抽课、备课、试讲的程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差时备课。
2.试讲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试讲范围:报考小学学段的,使用红山区小学现行的5、6年级全年相应各学科教材,试讲内容由各学段、各学科抽到第一名试讲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4.试讲要求:
(1)考生必须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上交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有其它违规情况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备课室提供A4纸和笔。试讲室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不提供并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设备。音乐所需用具、教具考生视情况自备。
三、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76—8861136
点击下载附件: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红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