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5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image.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前。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2.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 2017年10月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2012年9月30日以来在中省市公务员招录(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image.hanzho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各县区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
2.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点击“2017年汉中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10月9日08:00后点击进入)。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需及时上传照片。为确保应聘人员顺利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有关单位将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查。网上审查照片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00至11日18: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查(报名系统显示的 “已审核”仅指对照片的审查)。
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期间,照片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并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10月10日、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时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进入现场资格初审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3.现场资格初审
各县(区)人社局、扶贫办负责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0月10至13日08:00—12:00、14:00—18:00,各县区审查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网上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到本县区现场资格初审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4)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县(区)扶贫办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审核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核。
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10月26日08:00至27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与《岗位表》同时发布。
2.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 。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及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3日18:00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体检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考察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八)终审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终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终审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和报名入口均只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不授权转发或链接报名入口。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姓名须与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开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对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如果实施调剂,将发布调剂公告。
附件:
1、汉中市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汉中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初审联系人及审核地点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汉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扶贫办咨询电话:0916-2639176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5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image.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前。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2.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 2017年10月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2012年9月30日以来在中省市公务员招录(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image.hanzho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各县区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
2.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点击“2017年汉中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10月9日08:00后点击进入)。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需及时上传照片。为确保应聘人员顺利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有关单位将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查。网上审查照片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00至11日18: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查(报名系统显示的 “已审核”仅指对照片的审查)。
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期间,照片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并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10月10日、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时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进入现场资格初审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3.现场资格初审
各县(区)人社局、扶贫办负责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0月10至13日08:00—12:00、14:00—18:00,各县区审查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网上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到本县区现场资格初审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4)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县(区)扶贫办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审核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核。
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10月26日08:00至27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与《岗位表》同时发布。
2.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 。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及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3日18:00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体检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考察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八)终审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终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终审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和报名入口均只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不授权转发或链接报名入口。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姓名须与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开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对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如果实施调剂,将发布调剂公告。
1、汉中市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汉中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初审联系人及审核地点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汉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扶贫办咨询电话:0916-2639176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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