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7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当涂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受当涂县教育局委托,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负责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2024年当涂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当涂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专任教师共28名(当涂县城区公办幼儿园7名、当涂县乡镇公办幼儿园21名),具体岗位另行公告,相关信息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ngtu.gov.cn/,下同)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目前在岗的当涂县公办幼儿园自聘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当涂县回收回购、租赁等幼儿园中原民办园转公办园继续留用的在岗教师,年龄不限。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当涂县公办幼儿园中在岗的自聘教师,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时需提供现在任职单位证明);
注: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通过,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当涂县在岗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
7.2022年、2023年当涂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招考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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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2024年当涂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签字)。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属当涂县公办园自聘教师或回收回购、租赁等幼儿园中原民办园转公办园继续留用的在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身份信息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会同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会同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范围:满分100分,分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和综合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等。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加分人员须于报名的同时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县教育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主动关注,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每组设定岗位招聘计划数1∶1.5比例(逢小数点进一)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含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专业理论知识及举止仪表、语言、舞蹈、音乐、美术等技能。面试时间15分钟(含才艺展示),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专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要求(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总成绩若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项另行通知。此排序方式适用于入围体检、递补体检、递补选岗等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全程监督。
(一)按照公布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号)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不予合格。
(五)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优先按照同岗位类别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岗位类别出现无人符合要求的人员递补,则从其他岗位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优先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岗位类别出现无人符合要求的人员递补,则从其他岗位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试用期内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正式用工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人均每年陆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劳务公司服务费等),并实行薪酬晋升制度。
(三)正式聘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及师德师风,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
九、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费用每人100元,面试费用每人150元。
(四)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0551-65182960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6748032(县教育局教育股)
(七)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八)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当涂县教育局和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当涂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