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
为促进雄安新区安新县高中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雄安新区安新县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28名,详见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选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5.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在河北省高中名校任教取得高考优异成绩的放宽至40周岁。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
3.被开除党、团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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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驳回简历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00前;
2.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需上传: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③学科骨干教师证、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
咨询电话:0312-5321016 0312-5306216
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30
监督电话:0312-5321215
(二)简历筛选
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依据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选。选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包括:①安新县面向全国选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⑤有工作经验考生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面谈比选前一天携带至安新县。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谈比选
采取体操式计分的方法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现场陈述占40%、试讲占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比选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核方式,对选聘人选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分岗位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
(七)递补
因组织考察、体检等原因或其他情形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谈比选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新区党群工作部履行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和待遇
1.纳入安新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待遇;
2.每月享受1500元的住房补贴(享受期限5年);
3.享受工作和生活补助(享受期限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4.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程序报上级业务部门后重新确认保留,纳入安新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5.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6.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教师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选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