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附件: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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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17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1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第三批)》(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5周岁: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半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合同),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学段学科+姓名+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如:A202401初中语文张三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3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
(6)已在我镇公、民办中小学入职的人员须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逾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5)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收到情况反映或所反映情况经查不属实的或经查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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