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和地点:
11月19日8:30-18: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11月20日14:00-18: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2.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拟考核招聘研究生62名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11月19日8:30-18: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二)11月20日14:00-18: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资格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校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要求、学科及名额详见《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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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完整准确填写《广元市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二)资格初审。2025届研究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往届研究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等。2025届部属师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在招聘总名额范围内,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可以对招聘学科、考生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面试考核。市教育局成立考核招聘工作组,考核主要采取讲课及现场问答。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思想,考察学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全程监督。根据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组确定现场签定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现场签定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应一次性缴纳诚意金5000元(正式到岗后返还)。
(四)资格复审。凡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广元市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与公示。由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说明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事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1)广元开放大学:邱老师,15283911660
(2)广元中学:黄老师,18011165020
(3)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熊老师,18981272246
(4)广元市实验中学:王老师,13881250709
(5)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权老师,15284868382
(6)广元市八二一中学:刘老师,18111367030
(7)广元市树人中学:虎老师,18781249188
(8)广元市零八一中学:徐老师,13458457305
(9)广元市利州中学:郭老师,17781858705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 广元市教育局:许老师,0839-3328052,18886695080
(2)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839-3239860
(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