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北仑考点)》,现就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 时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时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 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北仑新碶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楼)大会议室。
三、审核材料:审核须本人携带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替代。请大家务按要求带齐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复印不便),以免来回奔波。下面将考生分成4类,请大家根据自己类别,带齐材料,将材料分成原件和复印件两摞,分别按下面次序放好。届时我们检查原件,留下复印件。(所有报考了定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薄。)
1. 2018届毕业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如现户口不在宁波大市,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大市的证明,可用过去的户口簿,也可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研究生学历的可不提供户口簿)。
(3)本科学历证书(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本科学历证书,幼儿教育考生须提供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
2. 2019届毕业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如现户口不在宁波大市,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大市的证明,可用过去的户口簿,也可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研究生学历的可不提供户口簿)。
(3)就业推荐表。
(4)就业协议书。
(5)如学历为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6)如专业不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3. 任教3年及以上考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幼儿教育考生提供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提供3年与宁波大市内劳务派遣机构(或中小学)签订的劳务合同或3年注明缴纳上保单位的社保明细单。
4. 仅报定向岗位的考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幼儿教育考生提供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户口簿
四、替补资格复审
若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公告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复审安排将于3月1日在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公告公示栏通知,请随时关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