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
缴纳考试费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15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本次考试是全区统一报名、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以《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
(七)其他说明。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地必须为柳州市(含五县,下同);定向招聘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限柳州市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报名;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的岗位限柳州市的脱贫户家庭人员报名。
2.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区、开发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有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事业单位,可以视情况与获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7月31日(含31日,下同)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直接考核入编人员,以及聘用后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7)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不足比例开考,原则上不得低于1:2,以下岗位的招聘,可以按1:1核准开考:
(1)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的岗位,或工作地点设在以上县域的岗位;
(2)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
(3)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
(4)招聘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
(5)县、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以下级别公共卫生机构,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列入2021年柳州市(含县、区按规定自行建立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和列入2020年度急需紧缺目录但未招聘成功的岗位;
(7)2020年度招聘因不足比例取消招聘,本次招聘仍然不足比例的岗位。
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经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注意:改报须重新缴费,缴费时间8:30-19:00)。所有报名工作结束后,改报不成功(含不改报的)的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以及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试费,将按原缴费路径退回。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缴纳考试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5日17:00)
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免费”列填“是”的岗位不须缴纳考试费。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属于脱贫户家庭人员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免费”列填“否”的岗位的,可以免除考试费,但须先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的请于4月23日12:00前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
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1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笔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栏目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50分。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7月)
报考人员可以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1年7月)
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作合格分数线要求。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面试资格初审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8.组织面试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免笔试岗位面试的组织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即可组织实施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当免笔试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启动筛选程序,按不少于1:3的比例筛选出符合面试的人选,筛选时间和筛选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五)综合成绩
1.教师岗位。即《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级分类)”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区和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各县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2021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28697;
4.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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