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18:00止(工作日内)
根据《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流程》、《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峨山县教育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玉溪市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县外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9月至今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在职在编教师;近五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五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内,未参与非法组织,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配偶是峨山县户籍并在峨山县辖区内工作或常住。
2.配偶是峨山县驻军现役军人。
3.申请人原籍是峨山县户籍,其父或母户口在峨山县。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18:00止(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双江街道临江路27号)413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玉溪市峨山县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注:考试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为闭卷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合格线。
1.合格线。本次考试的合格线为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80%。
2.考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疫情防控要求: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和考试。
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参加考试考生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和考试。
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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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1.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人员。若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超出选调名额时,对并列者按以下办法依次确定:(1)近五年(2017-2021)履职考核等次,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仍并列的,以近五年(2017-2021)乡镇、街道及以上教育类的荣誉表彰表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情况,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参加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名额的,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证书类须提供原件审查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类须有提供部门的核查意见和公章):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多个学历的均须提供)。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书(复印件)。
(5)近三年聘用合同(复印件)。
(6)2017-2021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7)2017-2021年乡镇街道级及以上的教育类表彰表扬证书(复印件)。
(8)已婚者须提供的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单身者须提供父或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9)廉政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向当地纪委或主管部门工委出具。
(10)失信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向当地法院请求做出。
(11)体检报告。由考生在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
(1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审查对象填报电子及纸质(一式二份)。
(13)《干部零星调动审批表》。审查对象填报电子及纸质(一式五份)。
(四)考察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实施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联合实施。
(五)调动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发函办理调动,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后,考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对其实施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不能再递补)。由考生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意见,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4.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原则上,3年内不再接受同类报名。
5. 调入后根据岗位和学科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为山区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峨山县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优化配置的要求,选调教师有可能会出现转学科、转学段情况,若不同意转学科、转学段的,请在现场报名时申明。
6.考生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考生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1.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
2.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职称、工资待遇等变化情况。
3.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877-4017880; 监督电话:0877-4011038。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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