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09:00~7月16日16: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5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1986年6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2022年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本次教师公开招聘,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5.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苏锡通园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7月13日09:00~7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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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7月13日~7月17日9:00-16:00;
3.陈述申辩:7月13日~7月18日9:00-14: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3日~7月18日9:00-17:30;
5.缴费确认: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919668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和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7月21日13:30~16: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01至09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60%;10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2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3日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内容。
5.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做相关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扫描“场所二维码,核检“苏康码”、行程码以及规定时间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2)。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苏锡通园区的官方网站、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关注网上通知公告,并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关凭证)。
(6)江苏省内在编教师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形式、内容。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100分,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2)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50分,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和专业测试(50分)组成。
音乐岗位专业测试: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25分)、除键盘乐器之外的器乐自选作品或舞蹈自选作品展示(自带器乐或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25分)。总时间10分钟。
体育岗位专业测试:田径(10分)、篮球(10分)、排球(10分)、足球(10分)、队列队形(10分)。
美术岗位专业测试:素描(20分)、命题创作(限水粉画,15分)、硬笔书法(15分)。绘画用品一律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考试用纸。
(3)报考助理会计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现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收取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现场择校
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报考02、04、05、06、07、08、10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现场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报苏锡通园区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苏锡通园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递补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择校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苏锡通园区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苏锡通园区政府和社会事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苏锡通组织部门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985037(苏锡通园区纪工委)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919668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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