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南海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佛山市南海区户籍人员;
2.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
3.佛山市南海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居住地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14日-17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符合南海区面试报名对象的考生,报名时选择“佛山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网上审核
(一)“零现场”网上审核
2023年上半年佛山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为网上审核。本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进入佛山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系统平台(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fsjs)上传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申请人在提交上传审核材料时,须符合南海区审核的受理对象范围。网上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面试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二)资料提交上传及资格审核时间
1.上传提交面试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7日24:00 。
2.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8:30至4月19日17:30
(三)网上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南海区户籍所在地报考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南海区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3.在南海区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居住地在南海区的港澳台地区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四、缴费及其他事项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4月19日23:59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3年5月8日起至5月14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面试其他事项详见《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或登录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
南海区咨询电话:0757-86286126
附件:
1、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doc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